张志超获赔332万元_奇闻趣事网

张志超获赔332万元

奇闻趣事 2025-05-17 11:06www.bnfh.cn奇闻趣事

山东省临沂市中级群众法院最近对张超(曾用名张志超)的国家赔偿案进行了裁决。依据相关法令,经过多次与张超及其代理律师的协商,临沂中院依法作出了赔偿决定。赔偿金额充分考虑了张超被剥夺人身自由及精神伤害等多方面因素,并参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。

封面新闻记者报道,与王广超相关的“张志超案”也有了新的进展。王广超是此案的另一涉案人,他也与临沂中院达成了国家赔偿协议。据悉,王广超共获得国家的赔偿金额为23.6万元。王广超在接到国家赔偿款后表示,虽然赔偿金额有一定数额,但更重要的是对他名誉的挽回。

王广超是张志超的好朋友,两人在校园里因一次意外事件被卷入案件。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,最高群众法院最终对此案进行再审,认为案件事实不清,关键证据存在冲突。随后,山东高院再审后宣告张志超和王广超无罪。他们因误判而失去的青春和所受的精神压力是无法弥补的。

王广超向临沂中院提出了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多项赔偿请求。经过协商,临沂中院向王广超支付了国家赔偿金总计23.6万元。王广超表示,他将用这笔赔偿款为父母购买保障,并计划对当年的错案责任人进行追责。

记者还了解到,张志超也与临沂中院达成了国家赔偿协议,赔偿金额高达332万元。这一赔偿决定标志着对这两位涉案人的公正对待和尊重,也体现了我国司法体系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保护。这一案件的解决对于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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