巢湖行政区划调整
一、关于核心内容的调整
在2011年8月,国务院作出重要决策,撤销地级巢湖市,结束了其作为地级市的行政建制。原居巢区华丽转身为县级巢湖市,仍归属于安徽省,但由合肥市代管。这一变更并未改变其行政区域,市驻仍在卧牛山街道。
与此区划的拆分与归属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。合肥市喜提庐江县和县级巢湖市;芜湖市则纳入了无为县,并将和县的沈巷镇划入其鸠江区;而马鞍山市则接收了含山县及除去沈巷镇的和县。
二、调整后的各市辖区新面貌
合肥市在调整后,辖有4个区(庐阳、瑶海、蜀山、包河)、1个市(县级巢湖市)以及4个县(长丰、肥东、肥西、庐江),其规模与实力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。
芜湖市在经过调整后,拥有4个区(镜湖、弋江、鸠江、三山)和4个县(无为、芜湖、繁昌、南陵),展现出更为均衡的发展态势。
马鞍山市在调整后,辖有3个区(花山、雨山、博望)和3个县(当涂、含山、和县),展现出其独特的区域优势。
三、深入了解调整背景与目标
这次行政区划的调整,旨在优化区域发展格局,解决原有行政区划存在的“划江而治”、中心城市规模小、巢湖流域管理不顺等问题。为了加强巢湖的综合治理,特别设立了巢湖管理局,统一规划、水利、环保等事务,以推动皖江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核心增长极建设,提升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四、实施保障措施的坚决执行
为了确保调整的顺利进行,提出了“四个确保”:妥善安置人员、保障群众利益、维护生产生活秩序、同步推进其他调整工作。2011年8月22日,调整工作正式启动,计划于9月10日前完成人员安置等主要工作。这次的行政区划调整是安徽省优化国土空间布局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,至今仍为巢湖市现行行政区划框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