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旅部发文严禁啃娃
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发布了一项重要的政策《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》,针对网络文化市场中利用未成年人牟利的乱象进行了严格规范。这一政策,如同护卫天使的羽翼,为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的安全护航。
一、政策核心规定
政策对借“网红儿童”牟利行为划下红线。明确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商业表演、直播带货等营利性活动。这无疑是对那些利用儿童进行畸形内容生产的行为的严厉打击,如利用吃播、危险场景拍摄、性暗示动作等,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更为健康的网络环境。
政策也严格限制了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的行为。对于那些单独出镜或由成年人携带出镜的未成年人账号,如果存在利用儿童积累人气、谋取利益的情况,相关直播间及短视频账号将依法受到处理。
二、社会背景与问题
这项政策的出台,源于社会上的畸形“晒娃”现象。部分家长及机构为了吸引流量,不惜打造各种噱头,如2岁儿童吃播、穿尿不湿萌娃做饭等,甚至出现了家长单月牟利高达15万元的案例。这些行为不仅过度暴露了孩子的隐私,透支了他们的体力精力,还可能导致心理焦虑。更重要的是,过早的商业活动可能扭曲孩子们的价值观,让他们形成功利性的思维方式。
三、配套治理措施
为了落实这一政策,也推出了一系列的配套治理措施。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明确禁止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,并细化网络文化平台的责任。将重点整治“儿童邪典”类的不良内容,阻断利用未成年人牟利的灰色产业链。
这项政策的出台,旨在平衡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未成年人的保护。在赚钱与孩子的健康成长之间,我们需要的不仅是警惕,更需要的是行动。希望通过这一政策,能够遏制“啃娃”乱象,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一个健康、快乐的环境中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