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熙春几品?尽职为民益桑梓正直家风传后人
林熙春(明代海阳龙溪都人,生于1552年,卒于1631年),一生历经多个官职,包括巴陵县令、太仆少卿、太常寺卿、大理寺卿及户部待郎等。他的清廉正直不仅为他赢得了良好的声誉,更树立了一种家风,代代相传。
这位勤政爱民的官员,在任职期间深受百姓爱戴。万历十年,他考中进士后,前往巴陵任县令。他时刻关注民众的疾苦,时常深入民间,了解民情民意。发现百姓因繁重差役而苦不堪言时,他立即着手清理官衙中的“浮粮”,并豁免了差役,使巴陵县得以有序治理。
在万历十四年,林熙春被派往将乐县任职。他十分重视文化教育,修建学宫,为举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他十分钦佩北宋著名学者杨时的清廉直谏精神,并兴建“龟山祠”以弘扬其美德。
林熙春不仅在地方上为百姓谋福利,其直言敢谏的精神更为人称道。在万历二十三年,因言官们对军政大事的评议触怒了万历皇帝,许多言官被贬斥。其他大臣纷纷选择沉默,但林熙春却无畏无惧,第二年正月便挺身而出,为被贬的言官们直言辩护。虽然因此被降职为湖南茶陵州判官,但他毫不后悔。
光宗泰昌元年,朝廷重新起用废旧官员时,林熙春得以复出,后来更是官至大理寺卿。此时的他虽已近七十古稀之年,但胆识依旧,敢于直言。
林熙春的一生,清廉正直,为官公正,为百姓谋福利。他的家风也因此传承下来。其子林益封,虽因父亲的关系而荫官太常寺簿,分管文书档案,但始终坚守公正廉洁的原则,拒绝了所有的贿赂。当东厂向他索贿时,他选择坚守自己的原则,一生刚正不阿,把清廉正直的家风传承了下去。
林熙春去世后,皇帝追念他的功绩,赠予“三代尚书”,谥“忠宣”。他在明朝万历、泰昌、天启、崇祯四朝都有重要地位,被尊称为“四朝大老”。他的事迹不仅成为后人学习的典范,更成为家风传承的典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