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嘉玲裸照案主谋入狱 《东周刊》前总编服刑
科学探索 2025-05-07 18:39www.bnfh.cn科学探索
蒙汉明入狱:昔日《东周刊》总编因刘嘉玲事件被判刑
近日,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刘嘉玲事件再次浮出水面。据报道,香港法庭对涉及此事的《东周刊》前总编辑蒙汉明做出了判决,他因涉及报道刘嘉玲被掳走并被迫拍摄的新闻而被判入狱5个月。
回溯到七年前,那场名为“天地不容”的事件曾轰动一时。香港《东周刊》在2002年刊登了关于某女星的被虐,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。该周刊的前总编辑蒙汉明因此案受到法律追究。去年,他承认了发布淫亵物品罪,尽管声称在出刊时身在内地对内容不知情,但仍被判入狱6个月,缓刑2年。
律政司认为这一判决过于宽松,提出了复核申请。在最近的聆讯中,证据显示蒙汉明在周刊出刊时实际上在香港,并参与了相关会议。经过重新审理,上诉法庭认为蒙汉明的道德罪责严重,于是做出了实时收监5个月的判决。
蒙汉明在被收监后表现冷静,自行从公众席走入犯人栏。他的代表律师卢敏仪表示,蒙正在逐渐接受被判监的刑罚,并考虑是否上诉或其他行动。至于刘嘉玲所属的泽东经纪公司,他们表示尚未收到判决,无法做出回应。
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媒体和法律责任的重要问题,也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隐私权保护、媒体自律等议题的思考。蒙汉明的入狱,无疑给行业内外敲响了警钟,提醒人们在追求新闻热点的不能忽视对他人的尊重和法律的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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